总局厅发 [2003] 4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局),,,直辖市建委,,,民航各地域治理局:::
自民航总局、、、建设部《关于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治理和质量监监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民航机发[2001]229号文)下发以来,,,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治理和质量监监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为进一步做好民航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治理和质量监监工作,,,现对《关于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治理和质量监监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中有关民航专业工程和非专业工程的领域补充注明如下:::
一、、、将航站楼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等项主张专业和非标设备确定为民航专业工程:::秸韭ッ窈阶ㄒ等醯缦低吃毯:::航班动态显示、、、搭客离港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地面信息治理系统、、、值机疏导系统、、、行李处置系统、、、机位疏导系统、、、登机门显示系统、、、时钟系统、、、搭客问讯系统等工程。
二、、、航站楼、、、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等工程的土建和水、、、暖、、、电等设备装置确定为非民航专业工程。
民航总局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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