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提问:::
中标人是否可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分包:::是指从事 工程总承包 的单元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门依法发包给拥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元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实现的工作成就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工作让渡给第三人,,让渡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该当依照合同约定推广使命,,实现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让渡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别离向他人让渡。中标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赞成,,能够将中标项主张部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实现。
接受分包的人该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前提,,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该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掌管,,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律例起源:::《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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