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标后的项目重新招标,原评审专家是否必要屏蔽?
答:
无需屏蔽,废标后的项目重新招标不属于法定躲避的情景。。。
《当局采购评审专家治理法子》第十六条划定,评审专家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给商存鄙人列利害关系之一的,该当回避:
(二)与供给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掌管人有夫妻、、嫡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给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当局采购活动平正、、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自己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给商有利害关系的,该当自动提出回避。。。